昆明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云南盛世同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问题的请示》(昆
国税发[2004]479号)收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企业减免税执行
期限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23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
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6号)规定,
经研究,同意免征云南盛世同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4年度至2006年度企
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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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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