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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规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出口退税帐户托管贷款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3-05-26     浏览次数:

          2003年5月26日 川委发[2003]18号

 

    三、实行行政税收金融优惠政策

    10.要对散杂居少数民族和民族乡在税收上给予一定的优惠扶持政策。对散杂

居少数民族中未解决温饱的贫困户,经县以上地税机关审核批准,可继续实行减征或

免征农业税的政策。对散杂居少数民族新办的企业,符合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条件和新

办企业优惠政策规定的,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1年。

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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