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4月4日 川国税函[2002]110号 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成都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地区支公司分保费及准备金 等科目核算摊销的请示》(成太保产[2002]43号)收悉。为了真实地反映各 地区支公司的经营成果,较为准确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同意你公司将分保费及准备金 摊销到各支公司核算并税前扣除。 附件:各支公司2001年分保费用及准备金科目摊销金额表(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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