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地方法规> 正文
地方法规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分配下达文山州2004年第四批出口退(免)税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4-11-11     浏览次数:

文山州国家税务局:

  为促进外贸出口,现分配下达你州2004年第四批出口退(免)税计划150

万元,其中不含免抵调库计划,全部用于办理退税。至此,你州2004年出口退

(免)税计划共计550万元,无免抵调库计划。

  此次下达的2004年出口退(免)税计划必须用于办理2004年1月1日

(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所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以后报关出口货物所发生的退税。请

你们在严防骗税案件发生的情况下,使用好出口退(免)税计划,并按照《云南省国

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后有关出口退税事项的紧急通知》

(云国税函[2004]3号)的有关规定办理退库手续。

                                                                       (3)

失效日期:

上一篇: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中国之友研究基金捐赠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下一篇: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系统荣获全国再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情况的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