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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川国税函[2001]499号的复函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2-01-08     浏览次数:

     2002年1月8日 川农办函[2002]1号

 

省国税局:

    贵局《关于贯彻〈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扶持龙头企业发展加速

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意见〉有关税收问题的函》(川国税函[2001]499号)

文收悉。经请示省委办公厅同意,《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扶持龙头

企业加速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意见》(川委发[2001]31号)文件中有关国

税问题由贵局按现行税收政策执行,并负责解释。

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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