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地方法规> 正文
地方法规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9-10-30     浏览次数:

各州、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省地税局直属征收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一篇: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跨年度老合同实行营业税过渡政策的通知
下一篇: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