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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2004年全省国税系统《行政许可法》考试情况的通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4-09-01     浏览次数:

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4年全国税务系统公务员培训工作考评的通知》

(国税函[2004]505号)的要求,我局在对全省十六个地、州、市国家税务

局教育培训工作进行考评的基础上,组织了《行政许可法》的培训和考试,现将具体

情况通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确保《行政许可法》培训和考评取得实效,省局成立了由许赞霖总会计师任组

长、教育处处长杨云飞任副组长的培训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各地也成立了相应的考试

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抓好各地《行政许可法》的培训、考试工作,切实做到领导

带头,人员到位,措施落实。

  二、强化培训,措施有力

  为提高学习效果、保证学习质量,全省各级国税机关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在全

员自学的前提下,调整工作安排,分期分批地组织专项培训,并聘请专家、教授结合

税收工作有针对性地对《行政许可法》的重点难点进行讲解辅导。今年5月,省局举

办了全省国税系统行政许可法骨干培训班,对各地、州、市局主管政策法规工作的局

长、科长以及省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进行了重点培训。省局领导带头参加云南省政府

举办的《行政许可法》培训讲座。为了帮助干部职工更好地学习认识实施《行政许可

法》的重要意义、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大理、丽

江、曲靖等地分别采取了各种有效的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严格考试,成绩优良

  按照省局确定的全员学习、全员培训、全员考试的要求,各地、州、市、县国税

局在全员学习培训的基础上,于6月25日上午统一进行了《行政许可法》的考试。

考试采取抽考和自考两种形式进行,在全省16个地、州、市国税局中随机抽取了昆

明市国税局应考人员中的60人作为省局抽考人员,其余15个地、州、市国税局和

昆明市国税局的其他参考人员由各自单位自行组织考试。经统计:

  (一)省局抽考的60人中,最高分98分,最低分70分,平均分89.86

分,及格率100%。

  (二)全省共有10617人由各地、州、市局自行组织考试。其中处级领导干

部:109人,平均分89.38分,及格率100%;科级干部:1307人,平

均分88.45分,及格率100%;科以下干部:9201人,平均分86.94

分,及格率100%。

  通过《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培训,我省国税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对《行政许可法》

学习理解和掌握运用取得了实效,为推动国税系统顺利实施《行政许可法》,依法行

政、文明服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3)

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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