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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换版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4-08-25     浏览次数:

国家税务总局:

  为了有效地打击制售和使用假发票的违法犯罪行为,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维护正

常的社会经济秩序,我省国税系统于2003年7月1日开始采用干式复写纸进行普

通发票换版,2004年1月1日全面使用新版发票。一年来,我省发票换版工作取

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对发票换版重要性的认识

  (一)假发票的危害性。制售假发票由来已久,近年来社会上假发票泛滥成灾,

不仅干扰市场秩序,玷污经济环境,破坏财经纪律,而且助长弄虚作假,损害社会诚

信,败坏党风、政风和民风。2003年初,我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打击制售

和购买假发票违法行为的紧急通知》要求,进行了发票的清理检查,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发票清理检查工作一结束,制售和购买假发票的犯罪活动又抬头并兴风作浪,严重

破坏了社会经济秩序,大量事实告诉我们,制售和购买使用假发票进行违法犯罪已成

为当今社会经济领域中的一大公害。

  (二)假发票泛滥的原因。为了加强发票管理,有力的打击制售和购买假发票的

犯罪活动,我局通过广泛调研发现,造成假发票泛滥的主要原因:一是违法犯罪分子

利欲熏心;二是现有的水印纸发票,难以识别发票真伪。从查获的假发票看,主要用

普通纸、无碳纸、假水印纸等三种纸张印制而成,这些假发票与税务机关印制的发票

很相似,十分逼真,真假难分,严重扰乱了我省发票管理秩序。

  二、积极探索发票防伪之路

  我局从2001年起,开始考虑普通发票换版的准备工作,曾试图在原水印纸发

票防伪的基础上增加防伪标识,更换字体,但未获成功。2001年8月10日,接

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干式复写纸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1]

610号)后,当时打算2002年1月1日进行发票换版,采用干式复写纸印制普

通发票,但又有种种顾虑,一是干式复写纸的价格比水印纸的高,会增加纳税人的负

担;二是使用的效果如何?还是未知数。因而发票换版工作又被搁置下来。由于假发

票严重泛滥,危害到社会方方面面和发票管理,一些宾馆、饭店、车站、码头附近都

有卖假发票的情况,虽经多次打击,仍然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治标未治本,发票换

版工作势在必行。在调查中发现,干式复写纸具有一次性转移、不可涂改的防伪功能

和字迹存档期长、无污染、无毒性等特点,获国家发明专利,国内独家生产,具有唯

一性。虽然其价格略高于水印纸,但权衡利弊,我局果断决定采用干式复写纸进行普

通发票换版。

  三、发票换版的主要内容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干式复写纸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1]61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从2004年1月1日起,我省国税

系统主管的普通发票全部(包括手写发票和电脑发票)采用干式复写纸印制,并使用

有色或无色荧光油墨印制防伪标志,发票第一联、第二联和抵扣联背涂颜色为紫色,

其他联次背涂颜色为黑色、最后一联无背涂。其中:手写发票的第二联和抵扣联带水

印,水印图案为菱形,中间标有SW字样;电脑发票不带水印。 

  (二)新版普通发票票头第一行印有发票名称,第二行印有发票用途,第三行印

有发票批印文号,发票框格左上角印有发票种类代码和发票代码,右上角第一行为发

票号码、第二行为客户名称。

  (三)在发票联和抵扣联票头上套印的“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印色为大红色,

紫外线荧光灯下呈橘红色荧光反映。

  (四)在紫外线灯下,第二联发票联框格中间位置,呈现“云南省国税印刷厂印

制”字样的绿色荧光反映。

  (五)用票单位和个人填开发票后,第二联发票联的大写金额数字在紫外线荧光

灯下呈红色荧光反映;电脑发票除外。

  四、结合发票换版,强化发票内部管理

  (一)规范了发票印制管理。按照“集中印制,规范票样、强化管理”的原则,

实施了统一发票用纸、统一发票防伪标识、统一发票印制、统一发票价格“四统一”

措施,取消了原各地、州、市局发票承印厂资格,明确云南省国税印刷厂为全省国税

系统普通发票定点承印厂。集中印制发票,加强了发票防伪专用品的统一管理,提高

了发票印制质量,有效防止发票流失;规范发票票样,既方便纳税人使用,又有利于

国税机关加强发票管理。

  (二)严格执行发票领发、保管制度。一是发票领发管理采取“封闭运行管理”

的方式,专人专车到省局指定的发票印刷厂领取发票,逐级下发至基层税务机关,由

基层税务机关按规定发售给用票单位和个人使用。二是认真落实“三专、六防”责任

制。“三专”是指专人保管、专库存放、专帐登记。六防”是指防火、防盗、防霉、

防鼠、防蛀、防丢失。

  五、发票换版的效果 

  (一)提高了用票人依法使用和管理发票的自觉性,增强了全社会对加强发票管

理的重视和支持。调查情况显示,纳税人依法使用发票和纳税的自觉性明显提高,消

费者购买商品索要发票意识增强了,今年1-7月份全省国税系统征管的纳税人用票

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幅16.38%。

  (二)采用干式复写纸印制,增加了发票防伪功能。通过 各级国税机关向社会

各界、广大群众广泛宣传和讲解进行发票换版的目的、意义和新版发票的主要特征,

使涉票人便于识别发票真伪。

  (三)发票防伪的直观性,容易识别发票真伪。换版前,由于普通发票防伪性能

差,广大消费者难于识别发票真伪,导致一些纳税户通过使用假发票来偷逃税款。而

换版后的发票具有明显的特征,便于消费者辨别真伪。消费者反映,新版发票一看便

知,是从纸的颜色和填写后的字迹来识别的,原来的旧发票看不出真假,是由于真假

票都差不多。 使用新版发票后,有效遏制了销售假发票犯罪行为,今年以来,从工

商、公安等部门送来鉴定的发票看,假发票大大减少。

  (四)制约了大头小尾开具发票的行为。以前,通过大头小尾开具发票来偷逃税

款的现象比较严重,尤其是个别个体工商户、承包经营户及私营企业,通常使用收据、

假发票来销售商品,迫不得已开具发票时,也多数采用大头小尾的办法来开具发票。

由于普通发票用量大、使用范围广,税务机关对此也难以实施有效的打击。新版普通

发票通过采用不同背涂颜色干式复写纸搭配印制、在发票存根联加印无色荧光油墨防

伪标志等手段,使非法使用发票者难以弄虚作假,从而使如何防止开具大头小尾发票

这一长期困扰税务机关的难题迎刃而解。

  (五)减轻了纳税人开具发票的工作量。由于干式复写纸本身具有复写功能,纳

税人填开手写发票时不需要再垫复写纸,方便了用票单位和个人使用发票,减轻了纳

税人开具发票的工作量。

  六、存在的问题

  近来在发票日常管理检查中,仍然发现有少量的干式复写纸假发票,有的是用仿

冒干式复写纸所印制,有的纸是真的,票是假的,涉及的票种,主要是二联和三联的

《云南省货物销售统一发票》,涉及的行业主要是商业零售。这说明造假犯罪分子决

不会善罢甘休,而是将继续不择手段地印制和兜售假发票。所以打击假发票任重道远,

是一项长期的工作。

  七、解决方法

  (一)“标本兼治”,既打击沿街叫卖假发票的,又进行发票换版,既进行发票

日常检查,也开展发票重点检查,既采用顺查法,也采用逆查法,既检查用票单位和

个人,也检查取得发票的单位和个人,继续加大发票检查力度,坚持不懈地开展打击

制售和购买假发票的违法犯罪活动。

  (二)结合全国推广使用税控收款机工作,在把商业零售发票全部改为税控发票

的同时,对工业和商业批发使用的普通发票统一由手写版改为电脑版,明确规定电脑

版发票手填无效。

  (三)要求干式复写纸生产厂家、采用干式复写纸印制发票的税务机关和发票承

印厂加强对防伪纸张的管理,防止流失。

                                                                       (3)

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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