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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请核定代开普通发票收费价格的函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4-08-16     浏览次数: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我省国税机关为没有发票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代开普通发票,其发票收费标准严

格按照云计费[2003]693号文件规定执行。但在实际执行中存在一定的困难,

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都普遍认为分币难以找补,而申请代开发票多

数是以套或份为单位,这给代开发票收取发票工本费工作带来很多不便,为了解决代

开发票时难以找补分币的实际,拟对代开发票收费价格作如下调整:

  一、手写版发票,规格40开,联次为三联,现行收费价格每套为0.32元,代开发

票收费价格每套按0.30元执行。

  二、电脑发票,规格160mm11〃/3,联次为三联,现行收费价格每套为0.36,代开

发票收费价格每套按0.40元执行。

  三、电脑发票,规格210mm10〃/2,联次为三联,现行发票收费价格为每套0.45

,代开发票收费价格每套按0.50元执行。

  四、电脑发票,规格210mm11〃/2,联次为三联,现行发票收费价格为每套0.45

,代开发票收费价格每套按0.50元执行。

  特此函报,请予审批。

                                                                       (3)

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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