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6月1日 川国税函[2000]181号
各市、地、州国家税务局,省国税局直属分局、稽查局:
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发展,适应西部大开发的新形势,省委、
省政府对1990年以来我省制发的部分经济政策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并提出了处理
意见。这次清理的164件经济政策性文件都是针对当时四川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对
贯彻中央指示精神,促进全省改革、发展和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其中多数政策措
施当前仍然适用,部分政策规定已不适应或不完全适应新的形势,需要废止和作必要
的修改完善。本次涉及废止和作必要修改完善的文件共59件,其中,需要废止的文
件50件,应修改完善制定新的文件5件,需废止部分条款的文件3件,对部分条款
予以修改的文件1件。根据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对1990年以
来部分经济政策性文件的处理意见〉的通知》(川委发[2000]18号)精神,
为便于各地具体掌握和执行,更好地为西部大开发服好务,省局对废止的50件文件
中的涉税条款进行了逐一清理(见附件),请各地认真对照清理情况表,严格贯彻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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