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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向任长霞同志学习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4-07-08     浏览次数:

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向任长霞同志学习的通知》(国税发[2004]

76号)转发给你们,结合国税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全省国税系统兴起学习任长霞同志的热潮。“全国

优秀人民警察”任长霞同志的先进事迹感人至深,催人奋进,她的先进事迹集中展现

了当代共产党人的崇高品质和精神,诠释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深刻内涵,承应

了时代的要求,体现了人民的期盼。各级国税局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

宝总理的重要指示,学习贯彻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精神,充分认识到在全面建设小康

社会的实践中,在推动国税事业蓬勃发展中,认真学习和大力弘扬任长霞同志的伟大

精神和高尚情操具有重要的意义,要把学习任长霞同志的活动作为全省国税系统学习

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

任务,精心组织、强化宣传、营造气氛、注重实效,在全系统兴起学习任长霞同志的

热潮。

  二、把握学习重点,让英雄的精神化为推动国税事业发展的动力。各级国税机关

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任长霞同志的先进事迹,通过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引导干

部职工重点学习任长霞同志忠于党和人民、无私奉献的政治本色;学习她严格执法、

公正廉洁的高尚情操;学习她心系百姓、竭诚为民的优秀品质;学习她以身作则、从

严治队的工作作风。同时,还要大力宣传和学习本系统、本单位的先进模范和优秀税

务工作者,结合国税工作实际,学习他们共同的优秀品质和优良作风,在全省国税系

统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用英雄模范的事迹教育广大干部

职工,激励他们在国税事业的发展中拼搏进取,扎实工作,建功立业。

  三、认真组织,增强学习活动的实效。各级国税局要认真组织,保障学习活动的

人员、时间落实到位,要把开展向任长霞同志的学习活动同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

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同实施“云岭先锋”工程结合起来,同开展“三观”学

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同加强作风建设,推进依法治税,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努力

完成各项税收工作任务结合起来,要有具体措施增强学习活动的实效。一是要以党支

部为重点,党员干部要带头学习任长霞同志,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率先垂范,努力做

到“五好五带头”,即基层党组织做到领导班子好、队伍素质好、制度建设好、工作

业绩好、群众反映好;党员做到带头学习讲政治、带头干事谋发展、带头创新建佳绩、

带头服务比奉献、带头自律树形象。二是今年三季度由各地州市局组织开展行风评议

活动,并将行风评议的结果作为申报文明系统、文明单位的重要依据。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向任长霞学习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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