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地方法规> 正文
地方法规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4-06-23     浏览次数: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和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对促进经济增长、推动社会进步有着十分

重要的作用,是我省建设民族文化大省和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途径。现将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云南省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云政办发[2004]10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全省广大地税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

刻领会省委、省政府决定的重大意思,各级地方税务机关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采

取有力措施,全面贯彻落实《通知》中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各项地方税收政策措

施,切实推进我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的发展,为实现我省建设文化大省的战略

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各地在贯彻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省局将统一

明确处理意见。

 

附件: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云南省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3)

失效日期:

上一篇: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归并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有关问题的通知
下一篇: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四川新华书店集团文轩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省内直营连锁店零售业务使用统一印制普通销售发票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