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现将我局涉及行政审批受
理的相关事宜的公告如下:
1、行政审批受理办公室主要职责;
2、行政审批受理办公室明细工作范围公告;
3、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工作程序公告;
4、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期限;
5、云南省药品广告申请受理所需材料;
6、省外药品(含进口药品)申请发布广告备案所需材料;
7、云南省医疗器械广告申请受理所需材料;
今后我局将逐步公告有关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固定格式要求、
申请书规范文本等,并在我局办公场所用电子屏幕等公示,以便申请人查询。行政审
批受理办公室的查询电话:0871-8892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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