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云南顺发快运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问题的请示》(昆国税发
[2004]156号)收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西部大开发有关税收政
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2]47号)的规定,云南顺发快运有限
公司主营业务项目“公路集装箱运输”符合《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
技术目录》“公路——公路集装箱运输”,属于新办交通运输企业。经研究,暂同意
该公司自2003年起在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期内减按15%的税率
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自2003年度起执行“免二减三”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
策。该企业2004年及以后年度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申请,请你局按政策规定
逐年审核确认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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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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