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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规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人员执法资格与执法能级认证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2-03-21     浏览次数: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人员执法资格与执法能级认证暂行办法〉

(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1]13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研

究,我省的具体实施意见另行下发。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人员执法资格与执法能级认证暂行办法》

(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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