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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02年农税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2-01-14     浏览次数: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为做好2002年的农税工作,确保农业税收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现将

《2002年农税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做好2002年农

税工作的计划安排。

 

附件:2002年农税工作要点

 

  2002年,随着我国加入WTO后对农业所带来的冲击,农业税收征管工作所

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农产品价格继续走低、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实施、天然林禁伐逐

步到位以及西部大开发对公路占地免征耕地占用税等政策的实施将导致农业税收收入

的减少。根据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全国税收工作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结合我

省农税工作的实际,全省农税工作的基本思路是:继续围绕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挖

掘征管潜力、完善征管制度、规范征管程序、强化征管监督、夯实征管基础、推进征

管改革、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为重点,积极推进农业税收征管工作朝着集约化、科学

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不断提高农业税收征管工作的质量,确保全年收入任务完成。

重点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充分挖掘征管潜力,确保全年收入任务完成。

  在面临诸多减收因素的情况下,要完成全年农税收入任务,必须充分挖掘征管潜

力,真正做到应收尽收。在农业税收当中,增长潜力较大的主要是农业特产税。近几

年来,随着我省“绿色经济强省”战略实施步伐的加快,一方面各级财政投入大量资

金进行扶持,另一方面税务部门也给予了大量的税收优惠政策扶持,通过大力扶持,

我省已逐步形成了一批具有相对优势的特色产业,同时也为农业特产税培养了大量的

税源。但是,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这些产业对税收的贡献并不大,如:花卉产业,种

植面积已达70多万亩,产值已达20多亿元,而每年征收的花卉农业特产税仅有

200多万元。由此可见,在农业特产税方面具有较大的潜力可挖。因此,今年要把

农业特产税税源的调查、清理作为农税工作的一个重点来抓,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

一次农业特产税源调查、清理工作,重点对一些通过多年扶持,已形成一定规模的项

目或品日进行全面清理,在全面清理,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征管

办法和措施,确保应收尽收。对减免税到期的要坚决恢复征税;对减免即将到期的要

纳入税源登记管理;对符合减免规定而没有办理减免手续的要督促其按规定程序尽快

办理;对不符合减免规定而拒不纳税的要给予适当惩罚。

  二、认真贯彻落实《税收征管法》,狠抓规范执法。

  在《农业税收征收管理条例》未出台之前,农业税收征收管理参照《税收征管法》

执行。因此在抓好《税收征管法》的学习和培训的同时,要结合农业税收征管工作的

实际,进一步深入研究税收征管法在农业税收征管工作中的实际应用,不断改进和完

善农业税收征管制度和办法,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依法治税水平,

避免在农业税收征收过程中引发农村群体性事件。各级征收机关要把规范执法当着一

件大事来抓,加大对税收执法人员的教育力度,使之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正确处理与

纳税人的关系,自觉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执法,文明征税,在采取税收保全

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时,要慎之又慎,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为确保规范执法落到实

处,今年将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一次农业税收执法综合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在农业

税和农业特产税征收过程中有无强行扣压纳税人财物、必要生活用品和生产资料的情

况;有无不按政策规定平摊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的情况;有无搭车收费,加重农民负

担的情况。通过检查。促进规范执法,有效防止在农业税收征收中引发群体性事件。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税收征管基础。

  通过基层征收机构改革,适当集中征管力量,为农业税收征管的各项内部管理制

度的落实奠定了基础,但要确保各项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必须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

度,强化内部制约机制,从而有效地防止贪污、挪用税款和营私舞弊现象的发生。各

地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认真开展农业税票证管理情况、农业税收征解会计制度执

行情况和农业税收征收经费会计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通过检查进一步堵塞漏洞,

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四、进一步加大农业税收征管改革的步伐,不断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

  推进信息化支持下的农业税收征管改革,是对征管模式的进一步完善,是杜绝执

法随意性、规范征管程序和征管行为、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的必由之路。基层征收机

构改革,为农业税收征管软件的推广使用创造了有利的条件,要抓住这一有利时机,

选择部分条件较好的地州进行“农业税收征管软件”运行的试点工作,力争在明年内

全面推行农业税收的微机征管,加快农业税收征管的信息化建设步伐。

  五、积极配合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做好三个试点县的试点工作,为全

省推开改革积累经验。

  三个试点县的地税部门要积极配合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尽快启动试点

工作,及早动手,狠抓落实,把农业税收配套政策落到实处,争取在三月底以前把农

业税计税面积、产量和应征税额落实到农户并张榜公布,反复征求群众意见,把工作

做深做细,让群众认可,以减少在今后征收工作中的阻力。在试点工作中要认真总结

试点经验,为在全省范围内推开改革工作提供可以借鉴的经验。对在试点工作中出现

的一些具体问题,要大胆探索,在不违背大原则的前提下,寻求解决酌办法;对重大

原则问题,要及时向省局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妥善解决。

  省局和各试点县所在地、州、市地方税务局,要加强对试点县试点工作的指导,

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同时要认真总结试点经验,修改完善农业税收配套政

策。

  其他没有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地方,要在按现行农业税、农业特产税政策法

规做好日常征收管理工作的同时,继续积极参与本地的调研、测算和农村税费改革方

案的拟定工作,进一步吃透政策,为今后全面推开改革作好充分的准备。

  七、加强农业税收,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农税征收人员的业务素质。

  计划在明年内适当时候举办两期培训班、一是对“农税征管软件”的应用进行培

训;二是对新出台政策、法规进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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