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全省地税干部职工
的共同努力,半年来,我省地税系统整顿和规范地方税收秩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截止10月底,全省地税稽查机构累计查补收入28,341万元,其中:税款
26,373万元,滞纳金748万元,罚款1,220万元;实际累计入库收入
25,872万元,其中:税款24,048万元,滞纳金682万元,罚款
1,142万元。同时,打击发票违法行为也收到显著效果,制贩、倒卖发票等违法
行为得到有效的遏制;对高收入行业和高收入者进一步强化了税收征管,实现了个人
所得税的大幅度增长,全省今年有望突破10亿元;对偷税等案件的严厉查处,极大
地震慑了违法违纪人员的气焰;通过查处内部的极少数害群之马,减少了内外勾结破
坏税收秩序的现象。总的看来,半年多来,整顿和规范地方税收秩序的工作极大地改
善了地方税收环境,使涉税违法犯罪活动蔓延的势头得到有效控制,各级党委政府和
社会各界对地税部门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应该看到,虽然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整顿和规范地方税收秩序不可能一蹴而
就,公众的纳税意识仍然较为薄弱,偷逃税和发票违法行为依然存在,少数地方“风
头”一过就会反弹,要实现税秩序的根本好转和良性互动机制,任重道远。加之,地
税部门收入任务较重,压力很大,而办案力量不足,技术装备落后,特别是办案经费
短缺,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办案质量和效率,直接影响整顿和规范地方税收秩序工作
的正常开展。
总之,强化税收征管等工作尚未取得决定性的胜利,违法违规行为并没有得到根
本性扭转,整顿和规范地方税收秩序工作依然繁重而艰巨。
遵照国务院11月1日召开全国严厉打击传销、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强化税收
征管电视电话会议上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以及省政府领导的具体要求,各级地
方税务局一定要继续深入、持久地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全省地税系统必须站在实践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按照十五届
六中全会提出的“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对整顿和规范全省地方
税收秩序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同时。要通过优良的作风、饱满的热情和
不懈的努力,切实抓好整顿和规范地方税收秩序的各项工作。各级地税局一把手作为
整顿和规范地方税收秩序领导小组的组长,要加强领导,全面负责,其它成员要分工
协作,明确任务,责任到人。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进一步做好新《税收征管法》和有关税收政策的宣传工作,争取得到社会各界的
充分理解与广泛支持,同时,鼓励广大群众向地税机关提供线索,举报税收违法行为。
在社会上形成“纳税光荣,偷税可耻”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的税收环境。
三、抓住机遇,认真查处大案、要案
党中央、国务院对整顿和规范经济秩序予以了高度重视,各级党委政府都进行了
全面贯彻落实。各级地税部门要抓住这一难得机遇,以此为契机,采取有力措施,强
化征管力度,认真解决和查处历史遗留的大案、要案和难案,对一些典型案例,在新
闻媒体上予以曝光,通过典型引路,广泛开展警示教育。
四、加大税收稽查力度
一是要进一步调整充实人员,加快稽查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二是要加快计
算机选案步伐,进一步拓宽社会举报渠道,扩大税收稽查面。三是要按照新《税收征
收管理法》的规定,严格执行加收滞纳金制度,加大处罚力度。四是要把日常稽查和
重点稽查相结合,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稽查力度。通过开展重点稽查,切实
打击违反税收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的行为,打击通过伪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提供
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偷逃税款的行为。 (3)
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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