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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规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聘请特邀监察员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1-11-07     浏览次数: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为贯彻落实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

设的决定,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对国家行政机关及

其工作人员的监督作用,加强我省地方税务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

步做好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根据《云南省地方税务机关聘请特邀监察员工作意见》

(云地税发[1997]196号)的精神,省局研究决定,聘请第三批特邀监察员。

  一、聘请乔玉华等八名同志为云南省地方税务局特邀监察员

  乔玉华 云南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信访局

      助理调研员 党员

  刘荣忠 云南省人大财经委办公室

      副 主 任 党员

  李祖媛 省政协经济委

      副 主 任 党员

  李 军 中共云南省纪委信访室

      干  部 党员

  孙保荣 云南省省直机关纪工委检查室

      副 主 任 党员

  张 南 云南日报社计划财务处

      处  长 党员

  侯文先 云南机床厂

      副总会计师

  张建华 昆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

      副 经 理 党员

  二、续聘张家驹等八名同志为云南省地方税务局特邀监察员

  张家驹 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云南工作组

      主  任 民革

  李永红 昆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副 总 裁 民建

  林 艺 云南民族学院学报编辑部

      副 编 审 民进

  李 研 云南财贸学院财税系

      副 教 授 农工党

  赵佩兰 省农业厅经管站经管科

      科长 致公党

  王剑屏 云南大学经济学院

      教授 九三学社

  杨晓红 台盟云南省委

      副 主 委 台盟

  周继康 省工商联经济处

      副 处 长 民建

  我省地税系统实施特邀监察员制度以来,各级地税局根据工作实际,选聘了一批

思想政治素质高,关心地方税收工作,熟悉地方税收政策、法规,能密切联系地税机

关与群众的同志作为特邀监察员。实践证明,特邀监察员制度是一项行政监察和社会

监督相结合,依靠社会力量加强经济执法机关廉政建设的有效措施,对加强我省地税

系统的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全省各级地税机关要进一步提高对特邀监察员对税务人员执法和服务质量监督及

税企间桥梁纽带作用的认识,做好本局特邀监察员的换届、选聘工作,不断健全、完

善特邀监察员制度。同时,要积极配合特邀监察员的工作,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认

真接受他们的批评和建议,使特邀监察员的监督作用在我系统反腐败斗争的实践中不

断加强。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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