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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降低农村信用社营业税税率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1-11-07     浏览次数:

各地、州、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省地税局直

属征收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降低农村信用社营业税税率的通知》(财税

[2001]16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降低农村信用社营业税税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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