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省地税局直
属征收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承购金融资产
管理公司发行的专项债券利息收入免征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2
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承购金融资产管
理公司发行的专项债券利息收入免征税收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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