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
(国税函[2003]61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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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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