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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规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3-05-29     浏览次数: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3]38号

转发给你们,请各地遵照执行。今年内要结合省局下发的征管、登记处化工作要点和

防止“非典型肺炎”的要求,重点做好:在全省餐饮业逐步推行有奖定额发票工作,

并以查处发票制假、贩假、用假案件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种涉税违法行为,严格、公

正执法、净化税收环境,保护绝大多数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平竞争;要改进纳

税申报服务手续,为纳税人提供上门申报、电话申报、网上申报等多元化的申报纳税

方式;有条件的地方要尽快开通使用全国税务系统统一的特别服务号码12366。

不断降低纳税成本,方便纳税人申报纳税。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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