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投资者出资比例低于25%的外商投资企业税务处
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42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投资者出资比例低于25%的外商投资企业税务处理问
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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