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9月26日 川地税函[2003]429号 眉山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青神县云华竹旅有限公司耕地占用税征收问题的请示》(眉市地税发 [2003]10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对青神县云华竹旅有限公司 租用土地用于修建“中华竹艺城”、“中国竹艺博物馆”及开凿游船用水池等永久性 建筑,应照章征收耕地占用税;对其租用土地用于栽种各种竹、木等,其土地性质未 发生改变,可视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免征耕地占用税。 此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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