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关于推迟税务登记证件统一换发时间的通知》
(征便函[2003]3号)转发给你们,具体换证时间待总局另行通知,在此之前
新开办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件仍按原规定程序办理。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关于推迟税务登记证件统一换发时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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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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