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昆明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云南空港信息传媒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问题的
请示》(昆国税发[2002]503号)收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4]001号)第一条第二款第
三项的规定,经研究,同意免征云南空港信息传媒有限公司2003年1月1日至
2004年12月31日的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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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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