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地方法规> 正文
地方法规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干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专用发票协查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1-02-14     浏览次数:

     2001年2月14日 川国税函[2001]26号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省国税局直属征收分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专用发票协查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

发[2000]18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作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报

告省局。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专用发票协查管理办法》的通知

失效日期:

上一篇: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0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计算机打印发票印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