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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级有关部门:
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制定的《关于加强地方金融机构财务监管的实施意见》,现
批转你们, 请遵照执行。
附: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地方金融机构财务监管的实施意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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