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地方法规> 正文
地方法规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营业税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第二十一批)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9-02-03     浏览次数:

各州、市财政局,省地税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免征营业税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第二十一批)的通知》(财税[2008]16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一篇: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08年度税务师事务所及注册税务师年检情况的通报
下一篇: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出口货物退税专用税票电子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