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稽查分局:
四川移动通信公司将在全省开通“天府卡”用户缴费系统。经省移动公司申请,
省局新增了“四川移动通信公司定额发票”[川地税IV(2000)/
(217)],同时对原(215)号发票进行了修改。现将发票票样检发你们。
两种发票的申印、发放、领购程序及手续仍按川地税发(1997)201号文
件的规定执行。
上一篇: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紧急通知
下一篇: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校办企业免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