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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营业税的博物馆”范围界定问题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1996-12-23     浏览次数: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营业税的博物馆”范围界定问题的批复》(国

税函[1996]67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营业税的博物馆”范围界定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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