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地方法规> 正文
地方法规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屠宰税摊派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1997-07-22     浏览次数: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屠宰税摊派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国税发[19

97]9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清理检查的情

况于1997年9月10日前书面报送省局。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屠宰税摊派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

上一篇: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地税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社会团体收取的会费收入不征收营业税的通知
下一篇: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传销企业的传销员有关税务管理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