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地方法规> 正文
地方法规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第一批获得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9-10-19     浏览次数:

各州、市财政局、民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地税局直属征收局: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的规定和要求,为促进我省公益性事业发展,鼓励和规范企业公益性捐赠活动,经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现将第一批获得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基金会名单,予以公布。
 
云南省第一批获得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基金会名单:(略)

上一篇: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严禁向个体户私营企业乱收费乱罚款的通知
下一篇: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