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地方法规> 正文
地方法规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卫星发射保险业务有关税收效策问题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1997-12-01     浏览次数:

各地、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卫星发射保险业务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

知》(财税字[1997]6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卫星发射保险业务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上一篇: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抓紧做好文化事业建设费和旅游宣传促销费征管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设立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有关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