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地方法规> 正文
地方法规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地税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1997-12-25     浏览次数:

各地、州、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

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14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

得税问题的通知

上一篇: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澳门航空公司开通澳门至福州和昆明往返航班的通知
下一篇: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城市台作银行税收、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