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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农村电网维护费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1998-04-07     浏览次数:

各地、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农村电网维护费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

税字[1998]47号)转发给你们。对1998年1月1日以前已征收入库的增

值税税款,不予退税;对1998年1月1日以后已征收入库的增值税税款,可采取

退税或抵扣下期应纳税额的办法处理。请遵照执行。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农村电网维护费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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