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外税收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0]
2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好涉外税收法规及国务院近期
出台的一系列鼓励外商投资企业税收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涉外税收征管,
加大反避税和偷漏税查处工作力度。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外税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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