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
你委《关于对代收蜂窝移动手视频率占用费免征营业税意见的函》(云无办[1
999]72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新税制以后,营业税减免权已高度集中于国务院,其他任何地区、部门均无权规
定减税、免税项目,对你委委托电信部门向手机用户代收取的手机频率占用费,虽然
最终纳入了财政专户,并且已列入财税字[1997]117号文件不征收营业税项
目名单中(无线电管理费包括注册登记费、频率占用费和设备检测费)。但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7]
5号第一条规定,代收的手机频率占用费属于电信部门向用户收取的价外费用,应并
入电信部门的营业额中照章征收营业税。对你委从电信部门收到代收的频率占用费这
一环节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7]5号第二条和财税字[199
7]117号文件规定不再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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