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云南省人民政府第78号令发布施行的《云南省国家赔偿费用管理规定》印
发给你们,请组织全体税务干部,特别是税务执法人员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国家赔偿法是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
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重要法律制度,与我们税务
机关及税务执法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息息相关。各级税务执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
都要充分认识实施国家赔偿法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领会精神实质,严
格依法行政。省局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税务系统国家赔偿费用管理规定,结合
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拟定具体办法下发执行。在省局尚无统一规定之前,各地可依
据《云南省国家赔偿费用管理规定》,结合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拟定具体办法贯彻执
行。
附件:云南省国家赔偿费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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