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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内昆铁路征免耕地占用税和资源税问题的通
知》(财税[2000]4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内昆铁路征免耕地占用税和资源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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