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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内昆铁路征免耕地占用税和资源税问题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0-08-24     浏览次数: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内昆铁路征免耕地占用税和资源税问题的通

知》(财税[2000]4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内昆铁路征免耕地占用税和资源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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