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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险种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0-08-24     浏览次数: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险种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00]5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险种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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