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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营业税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第二十二批)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0-04-08     浏览次数:

东城、西城、宣武、海淀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营业税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第二十二批)的通知》(财税[2009]135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201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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