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小微企业 营增改 出口退税 税务登记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企业所得税有关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84号,以下简称国税函[2010]184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国税函[2010]184号涉及企业下属二级以下(不含二级)分支机构名单将另行发文明确。
2010年6月24日
上一篇: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产品完工条件确认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篇: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