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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规

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财政厅、昆明海关、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昆明分局转发《商务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外汇局关于开展2005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5-03-01     浏览次数:

2005年3月1日 云商资[2005]30号

 

各州、市商务(外经贸)局、财政局、海关、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外汇局、昆

明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滇池旅游度假区、瑞丽、姐告、畹町、河口边境经济合作区

管委会:

  根据国家六部局《关于开展20O5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的精

神,为转变政府管理模式,改善投资环境,方便外商投资企业的合法经营,从2005

年开始,由商务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

家外汇管理局共同组织的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将大力推进网上年检。为此,我

省各级联合年检的有关部门今年将对全省外商投资企业实施网上联合年检。现就有关

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20O5年3月1日至5月31日为全省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的联合办公

时间。全省各级联合年检部门按外商投资企业隶属管理级次,在网站

www.lhnj.gov.cn)上进行管辖区域的外商投资企业年检的审验工作。外商投资企业

网上申报年检开始时间为2005年3月15日。各部门网上统一受理年检开始时间

为2005年4月19日。

  二、外商投资企业通过互联网申报“年检表”,并提交纸质审验文件以备核查;

也可通过纸质年检报告书连同其它相关纸文件一并申报(只对工商部门)。

  三、请各地严格按转发的六部局文件精神工作,切实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

在去年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的参检率。

  四、加强年检数据的统计分析。分析内容包括:1、截止20O4年底本地区企

业累计数、注销数、吊销数、三无企业数、不合格企业数;2、企业应该出资而未出

资的原因及采取的措施;3、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或亏损的原因,

  (注:本条第“2、”“3、”点要求企业用简要准确的文字在年检表中表述)。

  五、各地联合年检牵头(商务或外经贸)部门,负责将本地区的年检总结及汇总

数据于6月15日前报省商务厅。

  六、有关全省2005年联合年检的具体要求(包括:企业向联合年检部门提交

的审核文件、企业填报年检报告书的指标说明)可查阅省商务厅网站

www.boftecgovcn)。

  七、为配合新版联合年检报告书的启用及联合年检新软件系统的试用,省商务部门

等有关部门将开展必要的培训活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商务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外

汇管理局关于2005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

                                                                       (3)

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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