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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规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十五”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0-12-15     浏览次数:

2000年12月15日

 

  九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全省广大干部群众认真贯彻实施治水

兴蜀、绿化全川战略方针,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全面完成了

五一化目标任务。十五期间,省委、省政府确定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任务是

六六目标,即:治理水土流失面积占需治理面积的6%,发展节水灌溉面积占总

耕地面积的6%,人均建成6分高产稳产基本农田,森林覆盖率年递增06个百分

点,年修建农村道路6000公里,新增提水控灌设备6万台套(60万千瓦)。为

了更有成效地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确保十五末完成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目标

任务,现将六六目标任务分项、分年予以下达。各市、地、州应将省上分解下达

的目标再分解到县(市、区),使各级、各部门做到目标明确,任务落实。省政府将

把省级有关部门的项目任务纳入省政府目标管理内容进行考核;对各市、地、州的目

标任务,将结合李冰杯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竞赛活动,分年进行考核,并对获得先

进的地区进行表彰,实行以奖代补。面向新世纪,省委七届七次全会提出未来10年

把我省建成西部经济强省和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奋斗目标,为今后开展农田水利基本

建设指明了方向。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六六目标任务列入政府任期目标

任务,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要针对农村税费改革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面临的新情况、

新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建立新机制,制定新办法,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狠抓落实,

力求取得新的突破;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共同打好总体战,为全面

完成六六目标任务,把我省建成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做出新的贡献。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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