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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10月4日 川财税政(95)42号
《四川省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补充规定》
已经一九九五年八月十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41次常务会批准,现予发布。本规定
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四川省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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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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