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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外国专家局、财政部《关于调整中长期出国(境)培训人员费用开支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2-09-05     浏览次数:

省直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各地、州、市财政局: 

  现将国家外国专家局、财政部《关于调整中长期出国(境)培训人员费用开支标

准的通知》(外专发[2002]9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

题,请及时向我厅反映。 

  本《通知》自二○○二年九月十日起实行。 

 

附件:国家外国专家局、财政部关于调整中长期出国(境)培训人员费用开支标准的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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