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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10户大型工业企业集团加快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2-08-27     浏览次数:

各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有关企业: 

  为加快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加快工业结构的优化调整,省政府决定,集中力

量支持10户大型工业企业集团加快发展,力争用三年时间,形成一批主业突出、核

心竞争力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大型企业集团。为此,特提出以下若干措施,请认

真落实。 

  一、深化企业改革 

  (一)加大企业改制力度,切实转换经营机制。10户企业集团及其全资、控股

子公司要加快进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要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决

策机制、劳动、人事和分配制度、财务与质量管理制度以及技术创新机制;省级有关

部门在企业改革方案的制定、资产的剥离和处置、设立公司的审批及登记注册等方面

要给予重点支持,优先安排。 

  (二)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重点支持10户企业集团中具

备条件的企业集团整体或部分在境内外资本市场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加快发展,借助

资本市场的规则,规范其经营行为。对具备条件的企业,省政府将优先向中国证监会

推荐。 

  (三)积极推进政企分开。对10户企业集团,省政府通过出资人代表行使所有

者职能,不干预企业日常经营活动,只管作为出资人代表的董事长的任免、奖惩和报

酬。企业集团的经营班子可由董事会向社会公开招聘,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竞争的主

体。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对10户企业集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的管理机制,

明确和规范政府与企业集团的关系。 

  (四)加大劣势企业关闭破产力度。对10户企业集团下属的困难企业实施关闭

破产,省政府将优先申请列入国家兼并破产计划,不能进入国家计划的,实施依法破

产。无论是政策性破产还是依法破产,对于职工安置费用不足的部分,省财政国有企

业改革专项资金给予优先安排。 

  (五)鼓励兼并收购、资产重组。支持10户企业集团打破行业垄断、条块分割,

通过兼并收购等方式,实现低成本扩张以及资产优化重组,在做大做强主业的前提下,

鼓励进入其他领域。兼并收购中,必须坚持市场取向,各级政府不能搞“拉郎配”,

由企业自主决策。省内企业进行兼并收购时涉及土地变更事宜,对国有划拨的土地,

凡符合《国家供地目录》的,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并依据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的

批准文件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六)推行年薪制。2002年起,在10户企业集团正式推行经营者年薪制。

同时完善相应的责任目标考核体系,由财政、劳动保障和经贸委等部门按年薪制的有

关规定进行年度考核,审计部门有计划地定期进行审计,任职期满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已建立起母子公司体制的企业集团可自主确定在独资和控股子公司实行经营者年薪制。 

  二、加快企业技术进步 

  (七)加快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步伐。10户企业集团要抓紧制定发展规划,积

极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加快技术改造,完成一批标志性的技术改造项目,

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使企业技术装备水平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先进水平,实现产品

和技术结构优化升级。三年内10户企业集团都要建立国家级或省级企业技术开发中

心,同时要加强企业信息化建设。 

  (八)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技术标准体系。政府有关部门要帮助企业积极开展采

用国际标准的工作,充分利用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规则,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标准体

系。 

  (九)加大对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集中省级财政预算内现有的各种支持企业发

展的专项资金,加大对10户企业集团的扶持。省技术改造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省财

政技术改造贴息资金、省院省校合作、高新技术产业化、矿产资源开发、生物资源开

发创新等专项资金要优先安排10户企业集团的技术改造、技术创新以及相关项目。 

  (十)简化技术改造项目审批程序。属省级审批范围内的项目,一律实行登记备

案制。需上报国家或国家规定需审批的项目,简化程序、优先审批上报。建设、环保、

安全、消防等有关部门要简化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增强服务意识,严禁乱收费。 

  (十一)加大银行信贷投入。各商业银行要认真贯彻执行省政府《关于继续加大

信贷投入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促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指导意见》(云政办发

[2002]44号),重点支持10户企业集团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加大信贷

投入。要加快评估论证、提高审贷速度。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要及时安排贷款计划,

优先保证贷款及时到位。 

  (十二)积极支持企业实施“引进来、走出去”的发展战略。10户企业集团要

主动在全球范围内寻求战略合作伙伴,通过国有资产退出或组建新的合资公司等形式,

引入战略合作者,积极参与产业的国际分工,迅速立足于行业(领域)的前沿,提升

企业的国际竞争力。要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积极开拓“两个市场”,主

动“走出去”,加快发展。对此,省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政府要给予重点支持。 

  三、减轻企业负担 

  (十三)尽快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10户企业集团及其下属企业自办的医院、

中小学校等社会职能,只要企业提出移交,各级政府要在2003年上半年内完成接

收,对于少数工作量较大的企业集团,最迟也要在2003年下半年内完成。企业所

办中小学校由省教育厅协助当地教育部门和当地政府负责组织移交;所办医院由省卫

生厅协助当地卫生部门和当地政府负责组织移交;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做好已参

加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发放工作,企业在统筹项目外发给离退休人员的

各种补贴可由企业委托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代发。 

  (十四)继续实施减员增效。对10户企业集团裁减富余的职工,省级有关部门

在职工再就业、安置离退休职工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四、其他 

  (十五)全面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和国家出台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贯彻国

家关于西部大开发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研究制定相应的

优惠办法。 

  (十六)及时帮助协调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特殊困难。10户企业集团在生产经营

中涉及电力、铁路、外贸、矿产资源勘察和开发等由政府管理或国有企业垄断经营的

产品和服务,各级政府和有关国有企业要给予优先保障。 

  (十七)加强企业内部管理。10户企业集团要带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

经贸委《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基本规范(试行)》

(国办发[2000]64号)的要求,突出抓好企业发展战略管理和组织管理,加

强成本管理、资金管理、质量管理、营销管理和安全生产等各项管理工作,尽快建立

科学、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 

  (十八)建立大企业集团与省委、省政府领导直接联系渠道。10户企业集团的

董事长、党委书记可以出席或列席省委、省政府有关经济工作方面的会议和其他相关

的会议,以便直接了解宏观经济形势和省内的重大情况。必要时也可直接向省委、省

政府领导汇报工作,反映情况。 

  (十九)对10户企业集团严格考核并实行动态管理。省经贸委要会同有关部门

制订以销售收入和实现利税总额为主的考核体系,每年对10户企业集团进行考核,

考核结果予以公布,优胜劣汰。 

 

附:云南省重点支持的10户大型工业企业集团名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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