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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规

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计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依法征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凭《收费许可证》领购税务发票有关问题文件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1998-01-20     浏览次数:

各地、州、市、县物价局、地税局、国税局:

  现将《国家计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依法征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凭〈收费许

可证〉领购税务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费[1997]2450号)转发给你

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各级物价、税务部门要加强协作,共同配合,认真做好此项工

作。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反馈。

 

附件:国家计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依法征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凭《收费许可证》

领购税务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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