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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关于二维码便捷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有关事项的温馨提醒

发布者:xqcs001     发布时间:2017-08-31     浏览次数:

颁布日期2017-8-29    文号:

尊敬的纳税人:
为方便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提高发票开具效率和准确性,国家税务总局组织在发票助手1.0版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便捷开票应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税务发票助手软件由纳税人自愿下载使用,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开票软件技术服务单位联系寻求技术支持。
二、税务发票助手软件现已升级到2.0版,可选择无线Wifi或USB数据线连接手机和开票机,并新推出税务发票助手iOS版。纳税人可以通过手机各应用市场下载,或通过河南省国家税务局网站和一体化办税平台(“办税服务-资料下载-涉税软件”栏目)下载发票助手软件并为安装使用。
三、为便于社会各界了解便捷开票工作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微信公众号“微服务”栏目下增加“便捷开票”专栏,并开发了税务发票助手微信小程序,用户关注“国家税务总局”微信公众号后即可使用。
四、税控开票软件新增模糊查询功能。纳税人开票时输入受票方名称至少4个汉字或者纳税人识别号末尾至少6位字符,可模糊查询发票抬头信息。如使用该功能需升级开票软件,升级包可以通过河南省国家税务局网站(“办税服务-资料下载-涉税软件”栏目),也可通过技术服务单位网站下载。
附件
1:发票助手2.0版
2: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V2.0.14_ZS_20170825)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2017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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